母亲被救助站送到精神病院。我作为母亲成年子女要求其出院。但母亲的父亲不同意其出院。救助站答复是两个监护人意见不一,无法办理出院。要求双方协商意见一致后到居委会做公证确认一个第一监护人。但我和我外公常年不联系,打电话他不接,也不知他在哪。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确认第一监护人后母亲接出院?
其他-类别不清
2025-02-05 14:19:07
已帮助:102人
1个律师解答
1位律师解答

回复:
在处理您母亲出院及监护人确认的问题时,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认监护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为:配偶 → 父母 → 其他近亲属(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等)。若您母亲未被法院宣告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先启动司法程序确认其民事行为能力状态。 二、具体操作步骤 申请民事行为能力宣告 向母亲住所地基层法院提交申请书,请求宣告其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供精神病院诊断证明、病历等证据。 法院将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依据结果作出宣告。 启动监护人指定程序 在法院宣告母亲无民事行为能力后,可同时申请指定监护人。若外公作为法定监护人无法联系,您需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 外公失联的证据(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 证明自身具备监护能力的材料(经济状况、居住条件等)。 法院公告送达 法院会通过公告方式向外公送达法律文书(公告期一般为30日)。若公告期满后外公未应诉,法院可缺席审理,依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以“监护人怠于履职或侵害被监护人利益”为由撤销其监护资格,指定您为监护人。 执行法院判决 取得生效判决书后,可凭该文书要求救助站和精神病院办理出院手续。若遇阻挠,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辅助措施 寻求法律援助:联系当地司法局或法律援助中心,获取免费法律咨询或律师代理。 居委会协助:持法院判决书与居委会沟通,完成监护人备案手续,必要时要求其出具情况说明。 四、特别提示 若情况紧急(如母亲病情稳定但被不当滞留),可依据《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要求精神病院在3日内进行出院评估。若医院拒绝,可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投诉。 通过上述法律程序,即使外公无法联系,您仍可依法成为母亲的监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整个过程需耐心推进,建议咨询九条象律师进行协助以确保程序合理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