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5-03-07 1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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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临沂律师解释道: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这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所以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虽然可能被判处较重的刑罚,但如果综合评估认为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例如有固定住所、稳定工作、社会关系等因素表明其不会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等情况,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到人道主义和实际情况,对于有特殊身体状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满足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前提下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当正常的羁押期限已经用完,但案件还没处理完时,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可变更为取保候审。 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证据不足以支持逮捕,可以考虑取保候审。 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有出境的风险,但又不需要立即逮捕,也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案件需要进一步的复议或复核,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如果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但案件还需要进一步的复议或复核,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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