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还贷款的部分怎么分
婚姻家庭
2025-04-26 13: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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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的分割方式如下: 协商分割 :首先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执行。 法院判决 :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判决房产归登记一方所有,未还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其继续偿还。同时,登记一方需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包括共同还贷部分的一半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共同还贷比例 :共同还贷比例 = 已还贷金额 ÷(总购房成本 + 已还利息)。 计算房产增值部分 :房产增值部分 =(现价 - 原价)× 共同还贷比例。 确定补偿总金额 :补偿总金额 =(共同还贷金额 + 增值)× 50%。 例如,男方婚前首付 30 万买 100 万房,贷款 70 万(30 年),婚后共同还贷 3 年,累计还贷 18 万(本金 5 万 + 利息 13 万),离婚时房产增值到 200 万,剩余贷款 62 万。则共同还贷比例为 18 万 ÷(100 万 + 13 万)=15.93%,房产增值部分为(200 万 - 100 万)×15.93%=15.93 万,补偿总金额为(18 万 +1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