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机拆封检查手机后申请退货,商家不给退,说"已激活系统",商品价值贬损。
商品买卖
2025-02-20 16: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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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手机通常不属于规定描述的不可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明确了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可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商家主张 “商品价值贬损” 是否合理 合理情形:如果激活手机系统后,手机出现了诸如系统设置无法恢复到初始状态、存在不可消除的使用痕迹等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商家以商品价值贬损为由拒绝退货有一定合理性。比如,消费者在激活后对手机进行了复杂的个性化设置,且无法恢复,导致其他消费者可能不愿意购买该 “二手” 手机。 不合理情形:若激活系统仅为正常检查手机功能,未对手机造成实质性损害,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家以 “已激活系统”“商品价值贬损” 为由拒绝退货则不合理。例如,消费者只是开机查看屏幕显示、拍照功能等是否正常,没有进行过多个性化操作,手机外观和性能都保持良好。 消费者的维权途径 与商家协商: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友好沟通,说明自己激活手机是为了检查商品质量,且未对手机造成损害,要求商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退货。 平台介入:如果与商家协商无果,消费者可以向网购平台投诉,提供相关证据(如商品照片、聊天记录等),请求平台协助处理。平台一般有相应的规则和机制来保障消费者权益,会对商家进行调查和督促。 消协投诉:消费者还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消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诉讼: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在诉讼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未对商品造成实质性损害,符合无理由退货的条件。 商家应采取的正确做法 明确告知义务:在销售商品时,商家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关于激活系统后是否影响退货的相关规定,避免后续纠纷。 合理判断商品状态:商家应客观、合理地判断商品是否因激活系统而影响二次销售,不能一概以 “已激活系统” 为由拒绝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