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发的一款新产品,在上市前发现有部分功能与市场上已有的一款产品相似,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知识产品侵权,如何进行自我评估和应对?
知识产权
2025-02-21 16: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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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判断依据主要是专利有效性,技术特征对比,主观意图与营利性 前提条件:需确认对方产品是否已申请并拥有有效的专利(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且该专利仍在保护期内(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10年)。 技术特征对比 核心原则:判断新产品是否落入对方专利的“权利要求书”保护范围。需逐项对比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必要技术特征与新产品功能实现方式。 等同原则:即使技术特征不完全相同,但以等同替换方式实现相同功能,仍可能构成侵权。 主观意图与营利性 若公司明知存在专利仍未经许可使用,或功能相似部分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如制造、销售),则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请咨询临沂律师平台九条象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