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临沂接了一个建设工程,双方约定以行政审计作为结算依据,但审计结果长期未出具或者审计程序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时,施工方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建设工程
2025-02-22 16:51:47
已帮助:79人
1个律师解答
1位律师解答

回复:
审计结果长期未出具的话,可以进行 书面催告:施工方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及审计单位发出催告函,明确指出审计工作的拖延已经影响到工程结算和自身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出具审计结果,并保留相关的邮寄凭证、送达记录等作为证据。 协商解决:主动与发包方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审计拖延的原因,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如确定新的审计时间节点、补充提供审计所需资料等,争取通过协商推动审计工作的进行。 寻求行政干预:若协商无果,施工方可向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机构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督促发包方和审计单位履行职责,加快审计进度。 法律途径:在上述方法均无效的情况下,施工方可以向临沂法院提起诉讼或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同时申请对工程造价进行司法鉴定,以确定工程价款,要求发包方按照鉴定结果支付工程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找临沂的律师进行案件的服务。 审计程序违法违规的情况,可以选择: 提出异议:施工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单位提出异议,详细说明认为审计程序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要求审计单位进行复核和纠正。 要求重新审计:若审计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审计结果可能不公正,施工方有权要求审计单位重新进行审计,按照合法合规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 申请上级复核:如果对审计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施工方可以向临沂上级审计机关或相关监督部门申请复核,请求对审计程序的合法性和审计结果的公正性进行审查。 法律途径:当审计程序违法违规问题无法通过上述途径解决时,施工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从合同法的公平原则角度,要求临沂法院或者临沂仲裁机构对审计结果进行调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