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呗”扫码付款形成的民间借贷行为是否有效?
在当今社会的经济交往中,民间借贷现象屡见不鲜,然而通过特定方式形成的借贷行为却未必都具备法律效力,其中通过“花呗”扫码付款形成的民间借贷行为,一般便被认定为无效,以下结合相关案例及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 案例一 在2023年2月至7月期间,被告王某多次向原告陈某借款。值得关注的是,在2023年7月时,陈某借助支付宝“花呗”扫码支付的方式,将4.7万元转至王某提供的“某综合商贸中心”收款码处。随后在2023年8月13日,双方进行结算,王某给陈某出具了借条,写明借到陈某现金7.3万元,并承诺于2023年12月30日前予以归还。 当该纠纷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经严谨审查后判定,陈某通过“花呗”扫码付款这一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认定该借贷合同无效。最终,对于陈某请求王某偿还的2.6万元通过微信转账的借款,法院予以支持;但针对那4.7万元通过“花呗”转贷的借款,仅要求王某返还本金,陈某就这部分借款所主张的利息,法院未予支持。 案例二 2024年8月,郑某某与李某某这对小学同学之间也发生了借贷往来。李某某多次向郑某某借款,而郑某某采用了通过支付宝余额宝以及“花呗”扫码付款的方式,借给李某某共计4196.25元。虽李某某偿还了部分款项,但仍有4196.25元尚未归还。 法院在受理并调查该案件时,发现大部分借款是通过“花呗”扫码转出的,认定这种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后再转借他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而判定借款合同无效。最终,李某某被判决返还4000元,而郑某某所主张的转贷款项利息同样未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分析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花呗”是消费性贷款,将其转贷给他人改变了贷款用途,属于此类无效情形。 合同无效的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上述案例中,借款人需返还基于“花呗”转贷取得的款项,而转贷人主张的利息通常得不到支持。 可能涉及刑事犯罪:如果转贷行为金额较大、获利较多,可能构成高利转贷罪。如案例中的转贷行为,若符合相关追诉标准,转贷人将面临刑事处罚。 九条象提醒:通过“花呗”扫码付款形成的民间借贷行为,鉴于其往往涉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一般都会被认定无效,各方当事人都应当明晰其中的法律风险,合法合规地开展经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