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 欢迎您访问九条象!

中介“跑路”,房东可以向租客追索租金吗?

    2022年6月,房东张某与中介签《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委托出租房屋,租期36个月,月租金1700元按季付,当日交房。后中介与租客李某签《房屋租赁合同》,租期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月房租1000元。李某于2022年10月付1.2万元房租及1000元押金。但2022年12月后,张某未收到中介租金且失联,遂将李某诉至法院索要2023年1月起房租,李某已搬离,双方于2023年10月25日交接房屋。
    法院审理及判决
    法院认定相关合同合法有效,当事人应依约履行。因李某租赁期在张某与中介合同租期内,且已付租金,张某要求其付租金于法无据,一审驳回张某诉求,其上诉后二审也维持原判。
    九条象法律分析:依《民法典》合同相对性原则,李某依与中介合同使用房屋且付租金,张某非此合同当事人,无权主张房租。就转租规定而言,转租中次承租人按约履行义务且转租经同意有抗辩权,未经同意出租人可解除合同等,但都不能直接向次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本案中中介与李某租赁行为在相应租期内且李某已付租金,所以张某无权向李某追索租金。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系作者结合相关知识汇总而来,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亦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涉及侵权或错误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站联系,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删除!
上一篇: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出了交通事故谁担责?
下一篇:天花板长期漏水,楼上业主和物业公司谁之责?
主讲律师
  • 优选律师

  • 裴桂峰律师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建设工程,经济纠纷,刑事辩护
  • 刘金刚律师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仓储运输,经济纠纷,企业股权,购销合同
  • 刘兆武律师
    擅长领域: 财产继承,人格权纠纷,旅游纠纷,知识产权,企业股权
  • 陈加林律师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服务合同,仓储运输,商品买卖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帮助中心 | 通知公告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九条象小程序 | 网站地图